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
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包括:1、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;2、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;3、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;4、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内容及签订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的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三条
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
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实;
(三)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第一百五十三条
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但是,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。
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第一百五十四条
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