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态度、售后服务、安装和运输费用,这些是在业主和卖场中常见的问题。近日,家居论坛又网友marisalee就曾经反映某卖场的服务态度差,商品出现了问题却不退还运费和安装费。更有甚者的是,一位曾经遭遇问题商家跑路的业主王就向记者透露,他早前购买了一套衣柜,但是质量和安装都出现问题。追究该商家责任时,谁料商家却跑路了,家居卖场亦不负责,这宗问题工程持续了近半年时间都没有得到解决。由于卖场推卸责任,他对该卖场已经产生排斥感觉,甚至身边的朋友也不会再光顾。
作为消费者,遇到以上这些情况,当然应该拾起维权的工具,甚至法律的武器。
就卖场、商家与消费者三者的关系,记者就曾咨询过律师的意见。律师认为,消费者在展销会、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。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,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。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,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。
随着家居卖场的雄起,市民购买家具建材多了一个集散地。这些家具卖场、建材超市,给市民提供了一个品牌汇集地,方便了市民选购。同时也给商家提供了一个“地利”和“人和”,无形中为他们召集有需求的群体。本来家居卖场作为一个客观的第三者角色,它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勿庸置疑的,但是这个角色也不好当。
许多业主都表示,在选购家居用品的时候,很多是冲着家居卖场的名声而去的,他们相信的是卖场本身。一旦商家出现问题不负责任,这对卖场产生不少的负面影响。作为商家和顾客的中介,家居卖场如何担当好这个“第三方”角色,是至关重要的。作为一个专业卖场,从招商前期就应该谨慎走好每一步。服务态度好自然*,在商家出现问题时,亦应该与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,协助业主解决问题。